甘肃日报讯(记者马效军)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甘肃省教育、纠风、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7部门近日决定,在甘肃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这是记者6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的。 甘肃省上规定了创建示范县的十项标准,主要包括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教育乱收费,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未出现将收费资金用于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服务性收费中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谋利行为,在中小学教材、教辅的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完全落实到位,公办学校未发生乱收费案件或对出现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能够严肃查处、及时整改且效果明显,教育行风建设评议进入先进行列。
甘肃省的县市区在评定中将分为三个层次,即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合格县、监控县。对示范县和监控县在媒体上统一进行公布,对示范县进行奖励,对监控县给予处罚。评定不搞“终身制”,原则上每两年重新确定一次。对示范县,给予教育收费检查时实行“免检”或减少检查次数、优先安排经费和专项资金、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作为年终综合考评优秀县市区的条件之一、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等奖励政策。对监控县,则经常性监督收费情况,要求定期向省、市报告收费动态。同时规定,监控周期为一年,一年内未出现严重违规收费事件,并对一般性违规收费能及时整改的,经申请并经省上批准后方可脱离监控,进入合格县行列。一年内不能“脱离监控”者,通报批评;两年内不能“脱离监控”者,将在专项经费安排时进行适当扣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