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留生
在第二十四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经过两个月的意见征集,2008年9月2日教育部发布了修订完成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意见征集阶段广受争议的“保护学生安全”被正式采纳。
“保护学生安全”在争议声中被正式采用了,“范跑跑”事件引起的道德地震就这样尘埃落定,而那些因保护学生而牺牲的教师们,因教育学生而遭到学生打击的教师们,他们永远也引发不了如何保护教师这样的大地震!于是,“保护学生安全”引发了争议。争议声中,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师德崇高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教师的生存困境,他们可以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可是在奋不顾身之后,谁又来保护他们?
谁来保护教师的安全,这原本是一个极应引起重视的话题,特别在近年校园暴力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更应该引起重视。很遗憾,在教师崇高道德的光环之下,已经长期被无情地忽略了,以致一谈到保护,肯定会招致非议,久而久之,就形成教师应该保护学生安全,而教师不需要谁来保护的社会共识!这是教师的悲哀。
我们不应该忘记乌鲁木齐的马瑞老师。2006年12月20日,乌鲁木齐男子持刀砍死两名小学生,21岁女教师马瑞为保护学生面部被砍毁容。马瑞父亲认为女儿行为已超出职责,应是见义勇为;有关部门至今未对马瑞进行表彰,他们认定马瑞的行为是职责所在,不属见义勇为。在教师挺身而出保护学生时候,还应该有一种规范在保护着文质彬彬的教师!很可惜,在中国没有,在中国的法律、规范条文里,很难找出保护教师的相关表述!
单方面保护学生,甚至过度保护学生,而忽视对教师的保护,这是“保护学生安全”引发争议的关键所在。笔者愿意说一个有点残酷的假设。要是有歹徒冲进一间高三教室,正在上课的是一位年近60的老教师,这时,是学生保护教师,还是教师保护学生?如果有学生在保护教师时受了伤,这位教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该教师倒下了,他会得到怎样的称号,是否会同马瑞老师一样,保护学生安全是一位教师的责任!我不敢想像。现在又用“保护学生安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中教师将很难真正处于公平的地位。
如今,“保护学生安全”已经引发广泛争议了,这是好事,它再一次提醒人们,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校园已经不再是净土,教师的人身安全同样受到威胁。这不是放大教师的人身安全,而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如果不正视教师安全受到威胁这一事实,将会如不保护学生安全一样,后果同样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