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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生200元把2名同学卖进淫窝 校方称无责任         ★★★
三女生200元把2名同学卖进淫窝 校方称无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 13:33:47

 

    仨女生200元把两女同学卖给“鸡头” 欺骗老师达俩月之久 一女孩逃回后才伏法

    本报记者 王向前 实习生 杨佳 文/图

    当班主任向小丽、小花和小英三人询问同班同学小芳与小梅去向的时候,三人都表示她们在校门口就分手了,不清楚两人的具体去向。

    其实,三人在撒谎,她们把这两个女同学卖给了一个“鸡头”,得到了200元的好处费。就在她们“安心”上课的两个月里,被卖的两个女生却被“鸡头”控制着,在几个偏远县城过着卖身的生活。

    2006年5月17日,小芳逃出魔窟,向洛阳警方报案,这起让人震惊的案件才逐渐浮出水面。随后,洛阳警方展开紧急营救。经过十多天的努力,另一名被“鸡头”控制的女孩小梅终于被解救出来。

    俩女生被仨同学拐卖了

    3月3日,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后,学生们如同久困笼中的小鸟,迫不及待走出校门。

    这所学校是洛阳市卫生学校,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紧邻孟津县境。由于位置偏远,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只有双休日才能自由出入。

    同一宿舍居住的小丽(18岁)、小花(17岁)和小英(18岁)来到同学小芳(17岁)与小梅(20岁)的宿舍,若无其事地说,星期天啦,咱们出去逛逛,顺便再给你们各介绍个男朋友。

    小芳和小梅没有拒绝,随同三人先来到学校附近的一个网吧门口,会见在此等待她们的阿龙(19岁)、阿雷(17岁)两个男子后,一同驱车又赶到洛阳市涧西区七里河一歌厅。一个叫阿强(25岁)的男子已等候多时。

    下午五时许,几个人都玩累了,阿强主动提出请大伙吃饭。走出歌厅,小芳、小梅和阿强上了一辆出租车,其他人上了另一辆。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小芳两人所坐的出租车悄然离开另一辆车。在阿强的指示下,司机将车开到了偃师市。

    一场密谋正在上演,而当事人小芳和小梅却并不知道。

    一女孩逃脱魔掌,事实才大白天下

    3月5日晚,学生都返校了,这两个人却没有回来。按照惯例校方先通知两位学生的家长,一位当晚通知到了,另一位第二天才通知到。

    第二天接到电话的家长贾先生回忆说,当校方告知他女儿小梅和另一位同学一起不见了的时候,非常吃惊。“女儿才17岁,在学校好好地上学,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向亲戚朋友打探都没有消息,贾先生向洛阳市西工区邙岭派出所报案。

    同时,学校在校内也展开了调查,同学们都称不知道。当问小丽三人是否知道两位同学去向的时候,她们都神色镇静地说,“我们在校门口附近就和她俩分手了,去哪里她们也没说”。

    5月17日,消失两个多月的小芳突然回到学校。见到校领导后,她的说法让大家大吃一惊。“我和小梅被小丽几个人卖给了卖淫团伙。我逃回来了,小梅还被关着,快救她。”小芳含泪说。

    根据小芳提供的情况,邙岭派出所迅速将小丽、小花和小英抓获,又根据小丽提供的情况,将阿龙抓获。

    三女生得到200元的报酬

    小丽等三人之所以将两位同学“卖掉”,是因为“抹不开朋友的面子”。而她们得到的报酬,也仅仅一顿饭钱,200元。

    在2月份时,小丽等三人在网上碰到了阿龙、阿雷两人。阿龙告诉她们,有一个叫阿强的朋友开了个歌厅,需要几名“小姐”,希望她们帮帮忙,在学校物色几个。

    因为平常关系还不错,小丽三个人觉得没法推辞,便开始物色人选,性格相对开朗的小芳和小梅成了她们的最佳人选。3月3日下午,毫无戒备之心的小芳和小梅跟着几个人来到歌厅,阿强过目后点头同意。

    小芳逃回洛阳报案时告诉民警,当晚在偃师市,阿强就凶相毕露,告诉两人,说她俩被同学卖了,自己出了一万多块钱,从此俩人就是阿强的人啦,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敢反抗,就将俩人“弄死”,或者卖到广州去,让其一辈子回不了家。

    除了言语的恐吓,阿强还拿出了刀子,动手殴打。面对明晃晃的刀子和充满威胁的谩骂,两个涉世未深的女生吓坏了......

    据邙岭派出所的侦查,阿强是个“鸡头”,多年从事色情行业,对付买过来的女孩子,有着一套自己的制服理论。

    小丽被抓后交待,其实阿强为这两个女生只支付了1000块钱,她们三人拿了200块钱,剩余都归阿龙和阿雷了。

    寝室同学合力欺骗老师

    18岁的小丽是班级中的大姐大人物,今年就要毕业。当她出现在审讯室的时候,因为个头不高,那件红色的监服套在身上略显宽大,下襟快到了膝盖,醒目扎眼。

    小丽回忆说,她们把目标定在了小芳俩人身上,因为这两人“都有过离校出走的经历,卖她们学校不会太注意”。

    “其实我们宿舍的8个同学都知道这两位同学被我们卖了,但我们宿舍很团结,关系都不错,我们让她们不要向老师汇报。”小丽说。果然,在学校调查的时候,小丽宿舍知道内情的5个同学也瞒过了老师。

    小丽说,在她们看来,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出去和男人发生关系吗?所以,“虽然有点害怕,但都还是向老师撒了谎。”

    “牵线搭桥”都是网上进行的

    根据小丽的供述,她们和阿龙这些社会人员的交往,主要靠网络,而上网的地方,大都在学校附近的三四个网吧里。“我的课余生活较单调,除了睡懒觉,就是上网、交男朋友。学校附近有好几个网吧,周六、周日不回家的人都喜欢去上网。”小丽说。

    5月26日夜间10:30,记者在学校附近,看到几个网吧都灯火通明。记者进入一个名为同凯的网吧时,一群男女少年正在网上忙个不停。有三男一女正交钱上网,问是哪个学校的,一男生说是卫校的,再问这么晚怎么出来了,回答说是翻墙出来,准备上通宵。网吧陈姓工作人员也说,里面大部分是卫校学生,附近的几个网吧都是依校而生。

    副校长声称记者弄错了学校

    记者以找人为由,经过保安层层盘问,并做了登记后才得以进入校园。来到小芳小梅的教室门口,在走廊上刚和一位学生交谈几句,保安赶过来,强行要记者离开。

    出学校后,记者从一位2005级口腔护理班的学生口中得知,前段时间各个班级都接到通知,学校的两位女生上网出事了,任何学生不得对陌生人乱说,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克服重重困难,学校的一位杨姓副校长终于接待了记者。可问及此事,杨副校长声称学校没有发生这种事,是记者“弄错了学校”。

    第二天下午,记者再次赶到该校办公楼,杨副校长再次出面接待,并还声称不知道“学校竟然发生此等事情”。在僵持了3个小时后,杨副校长最终让学生科张晓科长出来介绍情况。

    俩女生失踪一月后被学校除名

    小芳和小梅的突然消失,并没有影响这所学校的正常教学。由于多种原因,在这个拥有6000多名学生的学校里,学生离校出走几天不回的情况并非罕见。

    这两位学生在此之前也有过离校出走的经历,不过几天后都平安回来。正是因为这点经验,学校和老师还是按照常规思维去处理两个学生的失踪。

    据悉,在得知孩子不见了后,贾先生曾让学校退学费,但学校要求家长在学校的退学申请上签字才可以。贾先生没有签字。一个月后,学校贴出布告,勒令两个失踪学生退学。此后家长再找学校,学校称学生被开除了。

    张科长告诉记者,根据校规,学生旷课超过一学期的三分之一,学校就有权勒令学生退学,当时学校的做法是在不知道现在结果的情况下做出的,“谁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如此严重。”

    “平时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很到位,这种事情是发生在学校放学后,是由于社会原因和学生自身问题造成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学校关系不大,不过学校以后会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张科长侃侃而谈。

    5月29日小梅被成功解救

    小芳回来后,警方得知她和小梅被阿强胁迫着曾在洛阳市涧西区的洋泰浴屋、宜阳县、栾川县、嵩县等地从事卖淫活动,最后一站是嵩县的伊航宾馆。

    警方随即全力对此案展开侦查,前去嵩县解救小梅的时候,人已经被转移了。通过走访,警方获知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有一名男子曾和小梅接触过。经调查,这名男子在嵩县某矿场干活。

    5月29日,邙岭派出所的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该男子。据他讲,小梅现在藏身于栾川县某宾馆。当日19时许,民警同这名男子驱车来到该宾馆,果然见到了小梅,并将她解救出来。

    目前,警方正在缉拿负案在逃的阿强、阿雷等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认为学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同学卖自己的同学,并使同学陷入魔窟,法律将会怎样惩罚她们呢?学校到底有责任吗?

    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认为,三个女孩如果已经到了18岁,她们面对的将是拐卖妇女罪的处罚。至于学校是否有责任,李律师说,如果被拐卖女孩的年龄不到18岁,学校将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但如果超过18岁,并且校方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过错的话,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存在过错,学校将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文中孩子几天未归,学校也没有追问,存在过错,学校起码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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