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站 网通站 双线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最新公告:     《临泽晨光》和《西部空间网》xbkjw.com合作,开展为中小企业制作网站业务,收费150-300元。欢迎咨询!  [admin  2008年3月15日]        
 | 网站首页 | 教学中心 | 课件中心 | 软件中心 | 影视娱乐 | 搞笑视频 | 美女图片 | 数码科技 | 网络小说 | 风景图片 | 休闲游戏 | 远程教育 | 
您现在的位置: 临泽晨光 >> 教学中心 >> 教学研究 >> 教育论坛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热门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更多内容
教师涨工资何时兑现? 教师法能做什么?         ★★★
教师涨工资何时兑现? 教师法能做什么?
作者:醉梦 文章来源:网易教育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18:53:39

 

        中国有一部法律,叫做“教师法”里面有一条款明确规定:教师的工次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自从有了教师法起,就有了这条规定,但这条规定却从没有真正的实施过。我非常不明白,法律的制定目的和初衷是什么,难道只规定教师的义务和和责任,却不考虑老师的报酬和待遇么?截然有了法律,我们是不是应该依法行事呢?

  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些都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教师的工作。实际工作当中,有人这样总结到:比鸡起的早,比驴干的多,比狗睡的晚。事实证明,教师的工作是一项没有工作量的工作,一个敬业的教师有永远干不完的工作,对于学生的教育更是时时、处处,不分地点和场合。老师没有下班的时候,如果在校个看到学生的不良行为,教师总会去纠正,如果学生在下班后向老师请教作业难题,老师一样会不厌其烦的去给予解答。从没有一个教师因不是工作时间而描绘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因为这是他们的义务和职责所在,而且是其他任何行业都无法相比的。

  自古以来,教师的形象都不被人们所尊重。教书匠、臭老九的头衔更是早已有之,在很多地区更是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家有一口粮,不当孩子王。这充分表明了人们对这个职业的态度。二十一世纪今天的社会里,这种状态是否有变化呢?尊师重教的口号喊了几十年,相应的法律也制定了若干年,不得不承认教师的地位相比之下确实有所提高,但仍然还没有摆脱旧有传统思想的束缚。

  公务员的工资说长一下子就长了上去,可教师的工资到现在还未有动静,不要说高于公务员了,就是不低于公务员的标准也让人望眼欲穿,我真的想问一句,教师就不应该长工资么,教师何时能长上工资呢?

  教师也是人,光有奉献不记报酬的行为可能根本就不能适应今天的经济社会,同时更无法安心的从事本职工作,教师的工资水平仍然处在社会的底层,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处在社会的下层。

  不要说和公务员相比,就拿公交、邮政、电信、地铁等行业来说,也是相形见绌呀,比一比哪个行业不比教师的工资高呢?就连校门口的小商小贩的收恐怕都比教师的工资高出不知道多少,更不用说那些银行,大公司了。

  “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教育的兴衰成败承载着我们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更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教育者得不到应有的地位和待遇的话,教育振兴从何谈起呢?长此以往,进入恶循环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呀!

  其实广大的教师根本没有太多的奢望,如果没有教师法的规定,也就罢了。哪位教师没有为教育做出过奉献呢?可现在连最起码的法律规定都未得到应有的实施,呜呼!哀哉!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过客留言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5-2008 临泽晨光信息科技工作室PostCode:734200
    感谢西部空间网WWW.XBKJW.COM免费提供虚拟主机和国际域名
    地址:甘肃省临泽县乐民小区 info#lzcg.com
    信息产业部备案
    陇ICP备05000502号